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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为何“变脸”
的合法权益,更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对借机中饱私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摘录)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凡属债务、合同等经济纠纷,公安机关绝对不得介入。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对于不符合国务院和公安部规定的收审条件的人,不得使用收审手段。<<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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