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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图书馆入室须知

     1.教育图书馆主要收集教育、艺术精品、外文书刊、多媒体资料,为读者提供图书、期刊、多媒体资料借阅服务。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入室阅览。 

    2.凭本人读者卡借阅图书、期刊、音像资料,并可代借代还。代借时,必须同时出示本人读者卡。借音像资料时,可在多媒体视听服务区试碟15分钟。申办读者卡的读者请到一楼总服务台办证处办理。

    3.凭本人读者卡在教育电子资源阅览区办理电子阅览服务,每次2小时。如进行课题研究,凭有关证明可申请办理预约服务。

    4.周二至周五09:00-18:00读者可凭读者卡在本阅览区自学。

    5.读者选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保持书架整齐,每次限取资料1册,选定后,持书到服务台办理手续方可离开。 

    6.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请认真检查,如发现有缺页、涂划、破损等,应向工作人员反映,并加盖污损章。还书时如发现新的破损等情况,按《越秀区图书馆遗失损毁馆藏物资处理办法》处理。对故意污损、撕毁图书报刊者,按《越秀区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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