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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图书馆入室须知

馆遗失损毁馆藏物资处理办法》处理。 

    7.为了保护文献资料,读者如需复印资料或自备器材翻拍资料,须经工作人员同意,请遵守《越秀区图书馆馆藏资料复制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8.读者查找资料如有困难,欢迎向工作人员咨询。

    9.请爱护公共财产,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勿携带饮料、食物、宠物进入阅览区。

    10.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管理制度。 

    10.开放时间:09:00—18:00 

       逢周一闭馆 

       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11.本制度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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