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旧俗忆述
作者/责任者:爱新觉罗��宗夔著,广东省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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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摘自《广东文史资料精编.下编.第4卷,民国时期文化篇》
是个“好姑娘”。广州则岳母不来,只由新郎持“喜布”给自己的母亲验看向母亲道喜,同时在大门外悬挂灯笼及放鞭炮。男家于此日正式宴客。但省俭的也有在白天送亲,当天宴客做了的。
(11)“回门”:第三天新夫妇回门拜谒岳父母;如系白天送亲的则在第二天回门。婚嫁仪式至此完成。
(四)丧葬礼仪
(1)棺殓:满人死后,即用紫棉纸包裹一小撮茶叶和一小片金或银纳入其口中,叫做“定口”。随用棉袍褂,小殓,盖上棉被,放在“停床”上。死者如系丈夫,妻子须剪下一缕头发,纳进其手握着,表示结发妻殉葬(广州无此式)。翌日“大殓”入棺。亦有孝子孝女剪些头发放入棺内的。棺材作凸字形,棺材头活钉一块桃形木板,更有刻上满文“寿”字的,叫做“旗材”。宗室还必在棺材头挂一块貂皮。广州没有这种旗材,只用八字底的形式略如汉族的普通棺材。小殓及大殓,均由亲属自己动手;惟广州大殓仍经手仵作。
(2)丧家的布置:棺材放在大厅门口,头向外脚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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