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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十年来广州回族习俗的存废

作者/责任者:杨绍权著;广东省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索取号:K296.5/144/4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广东文史资料精编.下编.第4卷》

于佛教的念“阿弥陀佛”,随时随地都可以使用,不过在做交还时,由阿訇开始传授,便算是通过正规的学习。在念完这四句“短以曼”后,将右手的食指送到鼻端来嗅一下,这举动据说可以嗅到真主的香风,得到恩赐。阿訇做这举动时,交还者要照样跟着他做。这种仪式本来不仅限于做十六岁时独有,而是做十六岁是正式的第一次罢了。这种仪式,又叫做“做讨白”,外教人入教,祈祷赎罪或减轻疾病的痛苦等,也可以举行。这习俗也于近年来被废除了。
    三、婚礼
    伊斯兰教的婚礼,是比较复杂的,再加上广州回族又接纳了汉族的一些传统风习,繁文褥节就更多了。这里所说的,是解放前的陋习,它与封建买卖婚姻有密切的联系。伊斯兰教首先一条,就是拒绝与异教徒通婚,这在从前,叫做“回汉不通婚”,如果一个教徒特别是女子,和外教的人结了婚,在旧社会就被人指前数后,骂做“晒摊”(“晒摊”的意思就是作孽的魔鬼),甚至不相往来了。在辛亥革命以后,对于这条禁例,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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