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十年来广州回族习俗的存废
作者/责任者:杨绍权著;广东省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索取号:K296.5/144/4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广东文史资料精编.下编.第4卷》
呢(指终身生活的一笔虚数保证金)?”新郎站在阿訇对面一一作答,而新娘这时则在新房中站在一道靠梯的第三级上,根本是不在场的,就由她的家长代为答复。阿訇问完之后,就在阿文的“婚书”上写上了双方所答的内容,然后把桌上准备好的干果枣、花生、桂圆等,抛向新郎怀中,新郎撩起衣裳来接,携到新房撒在蚊帐顶上,叫做撒喜果。其实这些完全是一套戏剧性的表演而已。许多经名,由于年代久远,新郎新娘都是临时请阿訇另起一个的,而且也都是陈陈相因,不是阿里,就是苏拉,所以这张“婚书”,真不能说明是谁的东西。而那笔所谓“终身保证金”又是一个随意乱说的虚数(宗教者说,这是一个意愿,许诺的数目越大,得到真主所赐的幸福就越多,所以一开口就是几万元的),完全是一个徒有其表的形式。
“做朝”是广州回族婚礼中特有的仪式,在婚礼后的第二天,男家邀请女家的亲属参加宴会,被请的人全部都是女性的,她们是新娘的母亲、婶婶、舅母、姨妈、姑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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