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说清代广州府消防
作者/责任者:陈泽泓主编
索取号:K206.6/12/39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文史纵横》2010年第3期
每人配一顶竹制的安全帽、一条布腰带。布带编有记号,以便查核,又叫“号带”。
龙江各“水车公所”人员有明确分工。
每次救火灭火以后,失火地段的店铺或住户要马上派人跑出各主要路口,吩咐陆续赴救的“水车公所”不必再来。已到现场的“水车公所”即时回收参与救火人的腰带,如果按腰带编号查出有人没有到场救火,要按名处罚。失火地段的店铺或住户要给每台到场的“水车”送上一只烧猪酬谢;如果是穷苦人家,可以出槟榔、烟茗酬谢。另外,还要在“水车”的杠杆横轴系上一条红布带,以表庆功。
入冬以后,风高物燥,“水车公所”要好防火工作,地方上也加强防范。每年的农历十月初一中午,龙江各“水车公所”要到河涌岸边试验“水车”,看木柜有没有漏水或零件损坏。试验后,要注满水把“水柜”保养起来,以防干裂。从当天晚上7时开始,“防火宣传”也动作起来,各坊社的更夫手持两枝约一尺长的竹子,沿平时的更路巡行,沿途高呼“谨慎火烛,冷灰压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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