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华南少数民族的商业活动与民俗文化
作者/责任者:陈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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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出自《贵州民族研究》1997年第3期
乘抨而来,与民贸易,黎人和悦,民获安息”, 明代廉州,“以亥日聚市,黎蛋壮稚以荷叶包饭而往,谓之趁墟”。但一般而言,宋元时期,墟市贸易时间间隔相对较为松散不定。如宋代容州是五天开墟贸易,而昭州则是三天开墟贸易。有的则是隔日开墟贸易,如宜州城外的集市。而至明清时期,则墟期间隔似乎较为划一,多数趋向于三天一间隔开墟贸易。清代“西省灵川一日一墟,至则蚁屯,去则鸟散”。 又百色地区,“城乡所在,以十数三日为墟,有无交易,皆居恒食用所需,不烦更赘”。而宁明州,“明江街中墟以三六九日为期,为交易最盛之处,冈头墟在四贯村南临松渊,以一四七为期,安马村墟以四七十日为期。”尽管日期不尽相同,但主要还是以三日为间隔进行墟市交易。有时也会根据生产品的生产季节,或可分为商品交易的旺季与淡季。宋代海南黎族,“俗以贸香为业,土产沈香、蓬莱香、鹤鸽斑香、笺香、生丁香、槟榔、椰子、吉贝、芋麻、褚皮、赤白藤、花鳗、黎模、青桂木、花梨木、海梅脂、琼枝菜、海漆、草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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