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城镇民俗初探
作者/责任者:刘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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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出自《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7年第2期
良的倾向: 片面追求硬件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高水平, 而忽视城镇精神风貌的建设。试举一例加以说明, 广州市在1996年的国际龙舟赛中用广州话、英语而拒用普通话作为解说语16的失误, 便说明了这一点。这其实是一种民俗心理追求的失败, 也与其对广州自身的民俗文化了解、把握不深刻有关, 也说明广州社会综合发展水平仍不够高。
第五, 有助于更好地弘扬良俗, 革除陋习,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城镇民俗不可避免地带有乡村的烙印, 保留某些传统旧俗, 甚至是乡村陋俗, 因为城镇民俗之根仍在乡村中。这样说是因为城镇人口的最终来源是城镇化了的乡村人, 珠江三角洲绝大部分新兴城镇人就是洗脚上田的农民。因此, 在城镇社会中发生陋习恶俗, 至少在目前还是不能完全杜绝的, 还只能是充分利用民俗约束、教育功能, 对其加以引导、改革。1996年中元节前夕, 笔者在珠江三角洲某镇调查时看到一幅不和谐的画面: 在一十字形交通枢纽处, 耸立着人行天桥、超级商场等现代建筑, 现代化管理下的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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