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近代中国宗教发展的特点与趋势——以近代广东为重点
作者/责任者:郭华清 赵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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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出自《广府文化》期刊 2012年第1期
给全国的收回教育权运动以很大的促进和影响。在收回教育权运动的推动下,北京的北洋政府教育部于1925年11月颁布《外人捐资设立学校请求认可办法六条》,规定凡外人捐资设立的各等学校(包括教会学校)须向中国教育行政部门请求认可,校长必须是中国人,校董会华人须超半数,学校不得以传布宗教为宗旨,学校课程不得将宗教科目列入必修课。1926年,广州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继北京的北洋政府之后通过了《私立学校规程》,内容与北洋政府规定的差不多。在中国政府和民众收回教育权运动的强大压力下,广东和全国的基督教所办的教会学校纷纷向中国政府申请立案、注册。这是基督教在中国民族革命运动的冲击下所作的另一个积极的革新。
三、宗教与世俗社会建立了更为密切的联系,在社会文化、教育、医疗、慈善等领域所发挥的辅助作用有所加强
传统上,基督教本来就比较注重文化、教育、医疗、慈善等社会事业,近代时期,基督教获得合法进入中国的身份后,为了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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