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天后文化研究
作者/责任者:刘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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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出自《广府文化》期刊 2012年第1期
有一朱衣女子端坐桅间,瞬即风平浪静,终于平安脱险。路允迪返朝后奏明圣上,宋徽宗下诏赐“顺济”匾额,妈祖正式列入国家祀典。从此,开始了历朝历代对妈祖的褒祀。
南宋绍兴二十六年,朝廷赐封妈祖“夫人”尊号,使妈祖由一般地方小神跃上具有特殊名份的官定神明。绍熙元年(1190),妈祖由“夫人”晋封为“妃”,妈祖身份更加倍增,神名远播,逐渐形成为各地航海者崇拜的女神,“惟圣妃神灵显赫,凡航海之人,赖以为司命”(2)。自宋绍兴二十六年(1156)至景定三年(1262)的106年间,朝廷褒封妈祖有14次之多,几乎是平均不到8年就晋爵褒封1次。其中,妈祖4次被褒封为“夫人”,10次被褒封“妃”,成为南宋时期被朝廷赐封最多的一位女神。
元代重视海上贸易,为了保证漕运安全,必须仰赖妈祖海神的庇护。“国朝漕运,为事最重,故南海诸神,有功于漕者皆得祀,唯天妃功大号尊,在妃最贵”(3)。至元十八年(1281),元王朝第一次诏封妈祖为“护国明著天妃”称号,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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