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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文化对南越的影响

作者/责任者: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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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出自《广东社会科学》1991年第4期

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以适遣戍,……三十四年,适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这是汉越民族第一次融合。第二次,赵佗“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以为士率衣补,秦皇帝可其万五千人”。汉高祖和集百越,、注意对越人的不良风习加以改造,使“粤人好相攻击之俗益止”。汉武帝“元鼎四年,汉使安国少季往谕王,王太后以人朝,此内诸侯,、太后中国人也,数劝王及群臣求内属,即因使者上书,请此内诸侯,三岁一朝,除边关。于是天子许之,赐其承相吕嘉银印,及内史、中尉、太傅印,余得自置。除其故黔剿刑,用汉法,此内诸侯。使者皆留填抚之”。这一次的内属、去除酷刑、赐官、用汉法,此内诸侯,则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东汉建武年间,马援南征越地, “条奏越律与汉律驳者十余事,与越人申明旧制以约束之,自后骆越奉行马将军故事”。
    汉越通婚,行嫁娶之礼。任延任九真太守时“移书属县,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齿相配。其资无礼聘,令长吏以下各省奉禄以贩助之。”
    三
    南越与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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