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文化对南越的影响
作者/责任者: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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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出自《广东社会科学》1991年第4期
其它民族的文化交流,在秦汉时期业已产生,但范围较窄,主要集中于商品、货物的交换贸易。而且仅仅是单向的,即以汉越官民为主导,前往海外进行通商贸易。因为根据南越造船业所具有的水平和贸易商品的类别看,已经具备了这种可能。
百越民族是个“习于水斗,善于用舟”而著称的民族,《吕氏春秋��慎大览》云“适越者,坐而至,有舟也。”《淮南子��主术训》载“汤武圣主也,不能与越人乘铃舟予江湖。”刘宋人沈怀远《南越志》有“越王造大舟”之说。广东汉墓多次出土木和陶制的船模,有货艇、渡船,还有行驶江河、人货并载的航船,船上有锚、舵等设备。
1974年底在广州中山四路发现秦汉造船工场遗址,规模巨大,船台结构采用船台与滑道下水相结合的原理。内有三个船台,各长88 米,其中最大的两滑板中心距为2.8 米,估计可建造宽6到8米,长30 米,载重50 到60 吨的木船。有这样规模的造船业,就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南越有相当规模的航海业。据史籍所载交州的对外港口除番禺广州外,还有徐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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