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数字广府 > 广府文萃

民国时期的戏剧审查,还是没有“放过”武则天

作者/责任者:钟哲平

索取号:

文献资料来源:新快报-A42

常演的剧目,每演到观音下谕向人间撒钱,舞台上就挂起一个大仙桃。仙桃打开,坐在里面的仙女就向观众撒钱。这个节目在农村地区很受欢迎。来到城市演出,撒钱就很容易引起混乱,成为治安隐患,因而被禁演。

    宋俊华、黄纯《民国时期广州市政府的戏剧管理 ——以<广州市市政公报>中的戏剧史料为对象》一文指出:“传统戏剧离开乡村进入城市,原有的演剧形态、功能和秩序被打破了,需要建立新的演剧形态、功能和秩序。正在兴起的广州市政建设在某种程度上契合了传统戏剧的这种变革要求,深刻地影响了广州演剧的城市化进程。”

    有了戏剧审查委员会以后
  
    所有剧本必须送审才能公演

    民国期间对戏剧的审查还是比较严格的。早在民国初年,广东省政府就设立督学局。督学局有专人负责巡视各戏院上演的剧目,发现问题随时报告,整改不合格的就吊销执照。

    1926年民国政府宣布,广州市内剧院无论演什么戏,开场前都要悬挂“总理遗像”,并朗读“总理遗嘱”,朗读时需全体起立。同年,广州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数字广府 > 广府文萃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