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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戏剧审查,还是没有“放过”武则天

作者/责任者:钟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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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新快报-A42

市政厅批准设立戏剧审查委员会,由新旧戏剧专家、教育家、记者共二十一人组成,委员会主席是教育局局长。委员会鼓励剧团编演革命新剧,为改造社会和促进国民革命出力。戏剧审查委员会制定了《广州市教育局取缔新旧戏剧条例》,戏剧禁演的内容有:化妆或歌词诲淫诲盗、残忍杀人、神怪迷信、有诈骗意味、有不正当广告、危害社会道德或治安等。

    戏剧改良委员会提出了改良戏剧的十大原则:提倡科学民主,破除宗教思想的谬见;戏剧作品应表现帝国主义侵略政策之凶暴残忍,以促进民众参加国民革命的决心;提倡民主政治,打破封建思想,消减阶级观念,培养民众参与政治的能力;提倡勤俭互助,打破骄奢自私;提倡人类幸福均等,反对特权;批判社会恶癖,引导民众从事于有用之职业,趋向正当之娱乐;提倡男女平等,反对纳妾宿娼;提倡自由婚姻,打破买卖婚姻;鼓励青年积极向上、独立奋斗,挽回厌世自杀之颓风,增进人生兴味;提倡人类发育之自由权,反对野蛮损害身体。

    戏剧审查委员会的审查范围包括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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