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的发展
作者/责任者:冯静雯,李芳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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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摘自《民国广州城市与社会研究》
东大会,由股东大会选出董事,成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平时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个股东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广州先施公司(粤行)受香港总公司的指挥和监督。为了发挥监督作用,香港总公司在粤行设立参事若干人,成立参事会,代表总行监督粤行司理管理业务。粤行的办事处机构较总行简单,设司理室,下设总账房、司库、进货、送货、货仓、装箱、批发和售货场等部门。售货场则按商品类别分设若干部售货,并设正、副部长主管其事。此外,还有查核员负责巡视各个部门的情况,直接向司理反映。而保管工作是工商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先施有限公司对仓库保管十分重视,设总仓库,各部门分社分仓库,各种商品都要进入总仓库,作进库登记,以防遗漏及堵塞漏洞,登记后出仓销售。
在经营方法上,用明码标价取代了讨价还价,以及采用新式展示陈列方式。采用明码标价的方式,“真不二价”,以明码实价、童叟无欺为号召。明码实价这一做法带动了全行业习惯的改变。在零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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