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数字广府 > 广府文萃

广州沦陷时期保甲制度的推行及其特色

作者/责任者:沈成飞著

索取号: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民国广州城市与社会研究》

一条中的“特依据立法院保甲条例,并参照江西、湖北、四川等省会编组保甲章程”;改为“特参照广东省编办保甲章程”,将第十四条中的“盗匪”、三十四条中的“匪类”改为“共匪”;将十七条中“壮丁之征集、编组、训练、服务方法,参照保甲条例另定之”的规定,删去了“参照保甲条例”,并改为“壮丁之征集、编组、训练、服务办法另定之”;将第三十八条中的“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改为“本办法自呈请省政府公布之日施行”。其他内容则一字未易,条目更无任何变化。[12]。伪政权在该办法中,将“盗匪”、“匪类”改为“共匪”,反映了其反共的本质。
    1943年8月,伪广州市保甲委员会成立,主任委员一度由伪广州市长汪屺、张焯堃等兼任。该委员会要求职员“按日赴各区访问保甲长,并指导各保甲长对于负责之工作及保甲当前使命之认识”[13]。其希望借此下情上达,滤清全市保甲长之素质,“提高保甲长工作水准,使保甲机构益加健全”[14],并严密民众组织和防止其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数字广府 > 广府文萃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