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与清代中国外贸行商的兴替 -- 兼论广州十三行的历史命运
作者/责任者:张晓辉著,胡巧利主编
索取号:K296.51-5/1/2010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羊城今古》2010年合订本
商业性质,转为殖民地统治机构。《南京条约》废止了中国公行的垄断制度(其弊端乃人所共知),西方商人可以与华商自由进行买卖,他们终于进入久经期待的黄金时代。大量洋行乘势涌现,与之相适应的华商买办制度以及买办势力迅速崛起。往昔处于弱势地位的海商,在自由贸易的曙光照耀下,焕发生机。自由贸易之魂——“竞争”原则和资本主义企业制度,孕育了南北行和金山庄等新时代的行商。十三行为外商代购销货物、代纳关税、代理一切交涉、监督外商的经营职能皆失去根基,不仅行业走到了尽头,其商人群体基本上也未得到延续(只有少数人转化为买办或新行商)。
一、“广州制度”与十三行行商
广州十三行商的前身本是闽粤沿海地区从事传统海洋贸易的海商,十三行是明代朝贡贸易向清代海关贸易转变的产物,始于清康熙年间,盛于乾隆嘉庆时期。一方面清政府实行一口通商,成就了广州口岸贸易史无前例的繁荣,使十三行在中西经济文化交流中起到了特殊作用;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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