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数字广府 > 广府文萃

制度变迁与清代中国外贸行商的兴替 -- 兼论广州十三行的历史命运

作者/责任者:张晓辉著,胡巧利主编

索取号:K296.51-5/1/2010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羊城今古》2010年合订本

二是作为政府对从事外贸的商人进行管理的重要措施,让行商负担外贸市场的管理和工商管理的职责,也为中外贸易顺利进行提供了一种制度保障。所谓“广州制度”,系由粤海关和十三行构成,并受广东都抚的节制。“在清政府的广州封建外贸体制之下,粤海关负责征收关税并管理行商,行商负责与外商贸易并管理约束外商,黄埔被指定为外国商船的碇泊所,澳门为各国商人的共同居留地。这4个环节互相联系,又各自形成一套制度。”该制度的运作,体现了清王朝把中外贸易的互动控制在特定的范围,使管制、防夷、抑商三者结合起来的意图。
    十三行商人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是“得到官府正式承认的唯一机构”,“行商的位置是通过花一大笔钱从北京方面获得的……虽然这份执照所费高昂,它却保证行商财源广进,不断取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行商垄断对外贸易,分配行商进出口货交易额,不许私自经营,这为其开拓商业及赚取高额利润创造了有利条件。1720年,广州行商为建立稳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数字广府 > 广府文萃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