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前期广州商业文化及其社会意义
作者/责任者:张丽蓉;广州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编著
索取号:G122/55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广州学与广府文化》
光、先施、大新、永安、美华等大型百货公司,商品中以国货为主,还有不少直接从美国、日本、香港等地引进的货品,并实习多元化经营。开业于1914年的先施公司是当时广州最大的百货公司,附设有东亚大酒店、汽水厂、化妆品厂、皮鞋厂、饼干厂、玻璃厂、信托银行、人寿保险公司等企业,成为国内最早的百货集团公司。这些大型百货公司,仿效法国“零售业革命”的销售方式,将吃、穿、用等商品集于一体,很受消费者的欢迎。洋货在广州商品市场的大量流通,传播了西方的商品文化,鲜明地反映出中西商品文化的交流和碰撞,对于广州人接纳西方商业观和消费观,也具有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这一时期的商品文化还有一点不容忽视,即是民族工业开始兴起,并生产出品类繁多的“广货”,通过包销与寄售的方式开始参与到商品市场。如民国初期开办的亚洲汽水厂,1916年成立的马玉山糖果饼干公司,1920年建厂的源昌肥皂厂,1928年开办的兴华电池厂,1931年创办的天工布厂等等。外省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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