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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前期广州商业文化及其社会意义

作者/责任者:张丽蓉;广州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编著

索取号:G122/55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广州学与广府文化》

集酒店开幕词,并承诺获得第一名者除了奖金之外,还可携眷免费入住3个月。一时间应者如云,最后花县炭步龙起规夺冠,其文镌刻于爱群14楼。爱群也因之声名日盛。老广州“酒楼大王”陈福畴经营西园时,也在报刊上刊登文告,以《西园酒家古木棉》为题,向全省征诗文。数月内市民广为传达这则新闻,西园也因此名满广州。至于报刊广告则更为普遍。民国前期,广州绅商纷纷参与办报,以致西关文澜书院附近报刊林立。利用报纸这一平台,商人们除了发出群体声音、实现更大范围的社会参与,还通过办报来营销商品,甚至进行激励的商业竞争。例如,南洋兄弟烟草公司1918年创办《天声日报》,除刊登新闻、副刊之外,还为南洋公司的产品大作宣传,以国货相号召,拒登英美公司的产品广告。为此,英美烟草公司也在广州创办《广东日报》,与南洋公司抗衡[6]。商业与文化的结合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紧密程度,体现了深具岭南地区特点的商业营销文化。
    广州商界经营素有创新之举。1915年,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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