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数字广府 > 广府文萃

民国前期广州商业文化及其社会意义

作者/责任者:张丽蓉;广州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编著

索取号:G122/55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广州学与广府文化》

年老字号致美斋传到第9代刘养年之手,刘氏除了重新设计文德路铺面之外,又在店门口放一方小石磨,当街销售“小磨香油”,以香味驱逐污秽,又以香气扑鼻吸引观者,使得店铺常年畅旺。1928年,高第街洋服世家子弟潘应元在大南路开设明星洋服店,制作新式婚礼服,他联合酒楼、照相店、出租汽车公司、洋乐队、花店等,实行“婚礼一条龙”服务,可谓开创了联合营销的先河。
    此外,民国前期的商业营销还重视营业员的选拔和培训,特别是鼓励任用女营业员。先施公司创始人马应彪的夫人霍庆堂,就曾经亲自出任售货员,并带出广州第一批百货业女售货员,此举可谓开社会风气之先,它不仅突破了封建道德对妇女的束缚,而且改写了几千年来广州妇女的就业状况,女性作为独立个体的职业人开始出现在商业领域。随后,1930年代,公园前出现了广州首家女子理发店——木兰女子理发店,理发师全部为女性。抗战胜利后,广州的茶楼业也开始正式招聘女员工。
    四、商业环境文化
    商业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数字广府 > 广府文萃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