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璇秋:她代表了潮剧的黄金时代
作者/责任者:钟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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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新快报-A34
年演员扮演,小生、花生、武生等生行和乌衫、闺门、花旦、武旦等旦行,还有小丑、龙套,均为童伶扮演。也就是说,潮剧的主角基本上是由童伶担当的。
光绪年间王定镐《鳄渚摭谭》记载:“潮俗檄戏,名为箱主,或曰戏爹,而檄白字戏最获利。择穷民之细童,买写春期十年八年不等,身价百数十金不等。班数十人,延师调督之,数月即可开棚。戏班教法甚严,轻则伤,重则死,在春期之内,其父母不能告诉。大约自七八岁至十五六岁,春期满,得自主作戏。”
《中国戏曲志广东卷》记载的潮汕民谚云:“父母无修世,卖仔去做戏。鼓乐声声响,目汁垂垂滴。”
据沈湘渠《潮剧史话》,“潮剧的童伶不同于姐妹剧种的科班学徒,他们是班主用钱买来、与其父母签订了具有生死文书意义的卖身契、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
残酷的童伶制一直持续到建国前。1951年,周恩来总理签署《政务院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明确戏改的任务。1951年6月28日、29日,潮剧界在汕头大观园戏院召开废除童伶制、烧毁卖身契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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