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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学生最高可获助5万元

作者/责任者:梁艳燕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AII07

学生重大疾病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学生重大疾病救助金的管理和使用接受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的审查和监督,并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学生重大疾病救助金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追回,并依法追究责任。

    申请条件

    必须是在越秀区属中小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申请人家庭原则上是经济困难的家庭,突发性重大疾病者以诊断书为主要依据,给予一次性扶助;申请人家庭自负医疗费用较大,经社会医疗保险和政府医疗救助以及其他专项救助后,仍然困难的。

    疾病范围

    (一)急性心肌梗塞;

    (二)主动脉手术;

    (三)脑部严重疾病导致的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

    (四)瘫痪;

    (五)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六)恶性肿瘤(包含白血病、红斑狼疮等);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八)严重烧伤;

    (九)爆发性肝炎。

    申请办法

    (一)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通过学校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填报《越秀区学生重大疾病助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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