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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8周岁能否要求父母继续抚养?

作者/责任者:何小敏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信息时报-A21

     如今,“啃老”已经不是新鲜词汇,成年后仍与父母住在一起且由父母负担生活费、每月向父母要“零花钱”的“大人”大有人在。这种情况很多时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么,当父母不愿意被“啃”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否向法院起诉要求父母继续承担抚养义务呢?

  越秀区法院李法官表示,《婚姻法》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对于何为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为“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不具有上述解释规定情形的情况下,要求父母继续承担抚养义务的,法院将不会支持。根据该司法解释,对于接受高中以上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例如,小郭自父亲郭某和母亲刘某离婚后一直跟随刘某生活,离婚时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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