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帮助迷途少年重返校园
作者/责任者:刘冠南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南方日报-AII03
协助公安人员抓捕了另两名同案犯,并在家长的帮助下分别赔偿了两名被害男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他们的谅解。
据了解,小杰的家庭属低保户,父亲肢体残疾,母亲因吸毒在看守所接受强制戒毒,平时他和父亲、奶奶共同生活,在家较为乖巧听话,对奶奶特别孝顺。在校期间能遵守校纪校规,待人有礼,尤其从初二年级开始成绩进步,表现出上进心,但由于家庭原因,缺乏父母的约束管教,放学后有时与社会不良青年来往,而误入歧途。
挽救����新举措商讨少年案惩教相结合判缓刑
由于小杰还是在校学生,尚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越秀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就他能否适用非监禁刑以及监管措施是否能够落实到位等问题,邀请了辩护人、检察官、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学校老师、专业司法社工等出席了判前司法联席会议。
在会议上,小杰的辩护人认为应对其适用非监禁刑;公诉人认为,小杰归案后悔罪态度较好,矫正的可能性大,可以适用非监禁刑;学校老师认为小杰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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