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用速裁程序5分钟判一案
作者/责任者:凌越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羊城晚报-A10
“是否同意使用速裁程序”
“同意。”
“是否认罪?”“是。”
“对指控的事有无异议?”
“无。”
“对量刑是否有意见?”
“没有。”
“是否上诉?”“不上诉。”
仅仅5分钟,一件简单的贩卖毒品案就能当庭宣判。昨日,越秀区法院对3起案件分别进行速裁程序审理,并当庭进行宣判,法官、检察官与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庭审,3案审判仅用时15分钟,判后3名被告人均不上诉。据了解,速裁程序案件从法院受理到宣判大约是7天。
缩短被告人羁押时间
什么样的案件能够如此快速结案?据了解,2014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草案中要求,试点案件限于对盗窃、危险驾驶等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必须保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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