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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传统风貌建筑保护 3000多线索要不要保?

作者/责任者:何姗 莫冠婷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新快报-A08

    前天通过表决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最引人关注之处,是剔除了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广州刚刚完成的史上最大规模的文化遗产普查(下称“五普”),评出传统风貌建筑线索3000多处,专家们担心如果放弃保护,那意味着“五普”的工作白做了,还会出现抢拆,呼吁应尽快梳理、评估,转为历史建筑保护。

    专家:传统风貌建筑有上位法依据

    广州立法应更有针对性更切合本地实际

    早在2014年开始实施的《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下称《办法》)中规定,未达到文物和历史建筑标准的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线索,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登记为传统风貌建筑。而《条例》一审稿中也曾有这一概念,列入保护。但在对二审稿审议时被剔除,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小清解释,主要是上位法并无依据,如果扩大上位法的保护对象,会限制房屋产权人的权益,不符合物权法的要求。另外,传统风貌建筑的认定标准很难与历史建筑的认定标准区分开来,传统风貌建筑若确有必要保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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