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港 > 政治、法律

遭家暴 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作者/责任者:张钊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AII04

    今日起,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将正式施行。什么是家庭暴力,遇到家庭暴力如何处置,法院等各机构会有哪些新规来保护家暴受害者?新的反家暴法中将有较明确的规定,越秀法院法官对此予以仔细解析。

     A

    精神侵害

    也是“家暴”

    《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可以成为诉讼离婚的要件之一,但规定过于笼统。今日施行的新《反家庭暴力法》中,对“家庭暴力”作出更为明确的指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兹有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B

    遭遇“家暴”要留存证据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以家暴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并最终经法院认定构成家暴并判决离婚的案件少之又少,其主要原因就是证据不足,因为民事诉讼中有“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

    越秀法院的法官认为,当事人遭遇家暴,报警后警方的处理意见、处理过程中形成的调查笔录、伤者的伤情经过司法鉴定部门鉴定后出具的鉴定
下一页>>

首页 > 信息港 > 政治、法律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