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发首张“人身保护令”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作者/责任者:刘冠南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南方日报-AII03
突。开始时丈夫到小婷家肆意谩骂,其间还抢夺了小婷的手机并打电话威胁小婷的朋友家人说“如果再打电话,就杀人全家”。
在此期间,其丈夫打烂了家中物品,用手果刀追砍、打伤小婷,致使她左眼受伤逢了3针,嘴脸受伤,左手左腿受伤。由于当天小婷特别害怕及想尽快到医院治疗没有报警。几个月后,小婷发现丈夫与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丈夫就开始经常谩骂超过12小时,继续短信威胁称要杀害小婷及其家人,其间不断打砸东西及打小婷,她也曾多次报警。
丈夫如此恶劣的行为均有多张报警回执、公安机关出具的调解书、协议书、保证书、手机短信、照片等证实,因此小婷提出要求法院裁定保护其人身安全。
法院认为小婷的申请符合法定要求,最终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其家人;禁止被申请人利用骚扰、跟踪等手段,妨碍申请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禁止在申请人居住区200米范围内活动。
越秀法院法官评述说,上述案例在2015年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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