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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楼管理:政府可否出台指引?

作者/责任者:黎存根 钟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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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羊城晚报-a17

于个别业主为了私利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朱永平建议先通过居委会协调解决,然后再诉诸法律。

    ■网友评论

    网友xtzp:可以是由自来水公司统一维修,费用可以和水费一起收取(最好是分几个月);政府有关部门通过有关法律途径或行政手段(比如立法),由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物管单位来管理全市这些“三无”的旧楼房,管理费可以适当提高一点,提高部分作为维修基金。这样,旧楼房的维修问题可得到解决,而由于旧楼房有人管理,治安也会变得更好。

    羊城晚报Q友“晞”:……类似这样的情况有多严重?多少这样的楼?受影响的居民有多少?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居民应该想办法,事发的辖区政府也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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