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提出“微改造” 越秀荔湾今年试点
作者/责任者:吴俊捷
索取号:TU
文献资料来源:新快报-A08 09
说明。
此次《更新办法》明确了负责城市更新的各级主管部门及其对应权限。
据悉,市城市更新部门是城市更新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审议城市更新重大政策措施,审定城市更新规划、计划和城市更新资金使用安排,审定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及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而各区政府是城市更新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统筹推进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组织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组织本辖区城市更新改造计划和相关方案编制,依法组织开展拆迁安置、建设管理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区城市更新部门组织本辖区城市更新的具体实施工作。街镇办事处、镇政府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应当配合区政府做好城市更新相关工作,维护城市更新活动的正常秩序。
城市更新改造,巨额资金投入一直是头号难题,充分发挥市场化运作方式,并完善市场化退出机制,“烂尾楼”等情况有望减少。
《更新办法》就指出,将创新融资渠道和方式,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居民的积极性,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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