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提出“微改造” 越秀荔湾今年试点
作者/责任者:吴俊捷
索取号:TU
文献资料来源:新快报-A08 09
件的住宅可以改为商用、对历史建筑的使用功能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公益性设施或者公共开敞空间、提升人居环境等都会成为微改造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历史文化保护性两部分,《旧城办法》提到要“重在保护,弱化居住”,而且会探索采取出售文化保护建筑使用权或产权的方法,引进社会资金建立保护历史文化建筑的机制。
据悉,目前围绕微改造组织编纂的20几个配套政策,将于今年上半年陆续公布。在这些配套政策中,将对微改造项目的内容做进一步的研究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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