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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台再也回不去了

作者/责任者:任磊斌

索取号:K

文献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AII08

月26日,广州市政府确定了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但金陵台、妙高台并未列入其中。所以至今,金陵台这类建筑只能算“准文物”,仍处于保护“无法可依”的境地。

    妙高台业主起诉开发商

    1998年,妙高台1号、3号和金陵台2号、4号的业主与第一任开发商广州市南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建设”)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约定了回迁及安置补偿事宜。而后南方建设资金断裂,无力继续开发,导致地块烂尾,此时上述几栋房屋尚未拆除,房产证也暂时在业主手中。

    2007年,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桦公司”)通过竞拍方式获得地块使用权。

    2012年5月,开发商偷偷拆除了上述建筑的部分墙体,由于这些建筑属于民国建筑,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在被公众和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要求开发商暂缓拆除。

    2013年6月,开发商在未通知业主的情况下,再次连夜拆除上述房屋,这一次,这几栋建筑没有保住,一同被拆除的还有诗书路69-1号。此后,政府成立专门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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