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历史文化街区 北京路一建设项目部分转移东莞庄
作者/责任者: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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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新快报-A02
米降低至120米,降低38米。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当时的会上议定:减少的建设面积按等值原则,转移为该公司东莞庄路住宅项目的建筑面积。而根据等价值转移的原则,东莞庄项目接受转移的住宅面积要达到18828.56平方米。
对于为了保护历史街区而进行的容积率转移,昨日规委会上不少专家均表示赞成。广州规委会委员、中山大学教授袁奇峰表示:“容积率转移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工作,是基石和基本制度。产权清晰才能运转,故而支持转移。”
近年来,“容积率转移”一词频频被规划界专家提起,尤其是在谈及老城保护的场合。华南理工大学教授王世福就提出学习国外经验,在全市范围设立容积率转移制度的办法,把老城区无法实现的开发量转移到其他地区,既避免了老城区大拆大建,政府也能从中实现经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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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承接建设量的东莞庄路项目,用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中段,是一个夹在华工南北区之间的狭长地带,总用地面积9650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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