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最高奖10万
作者/责任者:张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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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信息时报-A17
近日,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越秀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提出越秀区政府将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对食品安全举报人进行奖励,奖励分为3个等级,最高可奖10万元。
《办法》提出,越秀区政府将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鼓励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越秀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将公布举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地址,明确举报受理部门和有效联系方式。根据要求,越秀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落实“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投诉举报应当有案即受理,并及时上报,不得相互推诿。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应当及时进行核实查处,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举报,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办理,同时告知举报人负责处理投诉事件的单位。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将举报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
举报哪些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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