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最高奖10万
作者/责任者:张玉琴
索取号:
文献资料来源:信息时报-A17
会有奖励?《办法》明确了如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或是生产、经营失效、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擅自更改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等,共12类。当然,这些举报的违法行为要发生在越秀区内,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等,才可以获得奖励。
奖励方式
《办法》提出,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及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级别分为三个等级:
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照案件罚没款金额的4%~6%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奖励;
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照案件罚没款金额的2%~4%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不足300元的按300元奖励;
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照案件罚没款金额的1%~2%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奖励。
案件没有罚没款但举报情况属实的,可视情况给予100~2000元的奖励。
按以上举报奖励标准给予的举报奖励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
<<上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