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次对正在拆除的有价值建筑预保护
作者/责任者:何 姗 莫冠婷
索取号:K
文献资料来源:新快报-A04
入住。”
“我们4月21日前后开工,4月15日前后,施工前我们就找城管备案了,也向城管提供了合同,他们都已经查阅过。”
但是,大塘街道办城管科工作人员表示:“近一个月内,没有人上门咨询或者办理备案手续。”
豪贤路52号所属的大塘街城管执法队黄队长说,4月27日,城管执法队发现豪贤路52号在施工,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这个施工属于原状维修、室内装修,不需要报规划许可。”
市名城委专家、广州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汤国华指出:“拆通顶已不属于原状维修了,原状维修是指原外立面、原高度、原建筑面积不变。屋顶也属外貌。除非你拆掉后按原状复建屋顶。”
4城管:预保护中,城管叫停施工没有执法依据
市法制办:行政上,城管协助区政府执法叫停
“预保护”由区政府通过街道让城管叫停施工后,豪贤路52号所属的大塘街城管执法队黄队长表示,“《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第十四条,至少从字面上看,城管没有叫停施工的执法依据”。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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