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给钱修文物,部分私宅业主有顾虑
作者/责任者:莫冠婷
索取号:F
文献资料来源:新快报-A13
缮资助
祠堂业主欢迎 民居业主冷对
“评为文物又不能拆,不能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新快报记者走访越秀、荔湾、海珠等区十几户私宅文物建筑时,过半数私宅业主都表达了这样的意见。
市文广新局文物处处长刘晓明也坦陈:“在设立6000万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以前,很多业主都认为我们只是指手画脚,政府只是管,不给钱。现在业主有保护义务,也享有政府资助的权利了,很多业主都认为是好事。”
“现在有了这笔钱,我们做工作也有底气,业主变得积极,有些以前不愿评文物的也要求挂牌保护。”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曾昭明认为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有助于推动文物保护,有更多的祠堂业主得知有政府资助后,愿意祠堂挂牌成为文物建筑。
不过,新快报记者调查荔湾、海珠、越秀、番禺等区近20户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发现,祠堂等公共建筑类的业主乐意申请政府资助修缮房屋,但多数作为民居的文物建筑业主出于自住需要有各种顾虑,而对申请资助反应冷淡。
●顾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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