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板上市成功 越秀区奖励150万
作者/责任者:张西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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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南方日报-AII03
会报送境外上市申请,并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核准文件的企业。
企业在国内主板直接上市的,一次性给予150万元奖励;企业在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直接上市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企业在香港或境外(纽约、新加坡、伦敦及区政府认定的上市点)直接上市的,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
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成功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企业通过借壳、买壳、并购等方式实现间接上市,并将上市公司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迁入越秀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区外上市公司将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迁入越秀区的,同样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新三板挂牌公司将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迁入越秀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后,成功申请转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也可参照相关条件,申请享受对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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