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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子女等 可参与电脑派位

作者/责任者:张西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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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南方日报-AII03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11日,记者在《2016年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获悉,在越秀区居住并从事越秀区环卫、消毒站、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工作,连续服务两年以上、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保连续两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越秀区居住并获得广州市或越秀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以及被广州市评为“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可参与今年的公办幼儿园的电脑派位。

    具体要求为,在越秀区连续居住满五年、在越秀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五年并在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享受公办园电脑派位。其提供的证明主要有申请人在越秀区连续居住五年的有效证明(居住证,其中需含所载地址与现住址一致的有效居住证);申请人现在越秀区的固定住址证明,除在本区居住地为适龄儿童的父或母房产外,其余情况均需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广州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申请人登记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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