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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子女等 可参与电脑派位
作者/责任者:张西陆
索取号:
文献资料来源:南方日报-AII03
就业(或合法经营)并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五年的证明(参保险种需含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险);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
在越秀区居住并从事越秀区环卫、消毒站、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工作服务连续两年以上、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保连续两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享受公办园电脑派位。其需提供的主要材料是申请人在越秀区居住的有效证明(居住证,其中含所载地址与现住址一致的有效居住证);申请人现在越秀区的固定住址证明;申请人在越秀区相关部门连续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两年的证明(参保险种需含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险)。
此外,在越秀区居住并获得广州市或越秀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以及被广州市评为“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可享受公办园的电脑派位。其需提供的主要材料是,申请人获得广州市或越秀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以及被广州市评为“见义勇为好市民”的证明材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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