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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随迁子女可积分入学

作者/责任者:梁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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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A09

      南都讯 记者梁艳燕 越秀区今年将首次实行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昨天,越秀区公布了2016年小学招生政策,非穗籍儿童享受义务教育又多了一条途径。来穗人员(法定监护人)为其随迁子女在越秀区申请积分入学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在越秀区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均满1年,且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

    报名系统16日上线

    没有广州市户口的适龄儿童,想在越秀区接受义务教育,目前有三种途径。

    第一种途径是,没有广州市户籍而实际居住在越秀区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可于5月21日-23日三天到居住地所属小学提交审核资料。凡符合当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条件,在本区居住和具备监护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享有与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入学待遇。

    第二种途径是,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可到民办小学联系学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办法按《越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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