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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随迁子女可积分入学

作者/责任者:梁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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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A09

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执行,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家长可按时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提交资料登记。《实施细则》规定,在越秀区连续居住满五年、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越秀区居住并从事越秀区环卫、消毒站、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工作服务连续两年以上、在穗缴纳社保连续两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越秀区居住并获得广州市或越秀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越秀区申请公办学位。

    第三种途径则是今年首次增加的,即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越秀区相关办法进行申报,在2016年4月16日至30日登录“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系统”(http://121 .8 .163 .40 /y x jf/yxjf.jsp)进行登记。

    按积分高低全区统筹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有何门槛?据越秀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越秀区来穗人员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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