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嫁娶风俗
作者/责任者:资料提供:颜志图
索取号:K892.465.1/1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越秀民间风情》
些形形色色的奇婚异俗,主要有:
一、指腹为婚:从前有一些富贵人家的挚友或世交好友,当双方的妻子怀孕时便商议:如生下一男一女,长大后要他们结为夫妻。若以后有一方家道败落,形成贫富悬殊时,另一方就悔婚的居多,这会使子女做成终身不幸。
二、童养媳婚:过去的贫穷人家生下儿子之后,自知家贫娶不起媳妇,亦恐无人肯下嫁进门,就向同样是贫苦人家买一个幼女回来抚养,等她长大就和自己儿子成亲。这种现象叫“童养媳婚”。当童养媳的生活甚苦,小小年纪就要负担一切沉重家务,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捱打受虐待,真是牛马不如。最惨是年幼的丈夫一旦意外身亡,就要在家守节,终身过着悲苦生活,毫无幸福可言。
三、再婚:又称“续弦”。男子亡妻后,再娶另妇为妻,此妻称“继室”或“填房”。亡妻则称“原配”或“结发”。儿女称继母为“后母”。再婚的礼仪比初婚简单得多,继室入门时除叩拜翁姑外,还要叩拜丈夫亡妻的神位,认她作“姐”。
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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