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B > 百姓生活
“走”了20个月的无罪判决书
局没有补充任何证据。赵艳锦的辩护律师宣东说,在本案证据中没有任何一份是在2002年4月4日至2003年7月23日调取的。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该案是由安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03年7月23日,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向安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赵艳锦构成故意杀人。《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可能判<<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