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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燃气行为的立法化探索与实践

目的,必须依法坚决打击。盗窃燃气违法行为的入刑标准,司法实践是以“数额”来量刑,而各地均有盗窃罪入刑的具体标准。1.盗窃燃气金额的计算方式根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2009年第10期《检察委员会通报》,确立了盗窃燃气数额的计算和认证规则:犯罪金额=设备总流量×营业小时×营业天数×燃气单价。2.盗窃燃气行为的入罪盗窃燃气违法行为,是以非法侵占财产为目的,同时又不同程度地触犯了其他多项罪名,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大致有“三种罪名”入罪处罚:第一类,《刑法》第264条,以“盗窃罪”入罪;第二类,《刑法》第118条、119条,以“破坏易燃易爆罪”入罪;第三类,《刑法》第295条,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入罪。例如:2009年6月,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因周某某、朱某某盗用天然气用于浴室经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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