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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物业费:业委会与开发商的一场较量

立山清水秀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2007年,山清水秀物业公司正式拿到营业执照。至此,山清水秀小区的自治工作更加名正言顺了。在收费主体资格问题解决后,山清水秀物业公司最先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清理欠缴的物业费。由于开发商在小区中占有会所、俱乐部等物业面积并进行经营,理所当然,开发商成了最大欠费业主。经与开发商多次接触后,开发商拒不认可物业公司对自己提供的物业服务,并以种种理由拒不缴纳物业费。在这种情况下,业委会几位成员找到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我与另一位主办律师正式介入该案件的代理。索赔诉讼障碍重重当时,接到该案的时候,我觉得这仅是简单的欠费诉讼,只不过欠费金额有些大、主体有些特殊而已。但一接触下来,我发现事情并非想象的那么容易。首先,是业委会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在当时的法律环境下,相应的法律法规非常不健全,以业委会名义提起诉讼的案例非常少,其诉讼主体资格不是先天具备的,北京法院很少有直接认定业委会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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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sh201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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