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物业费:业委会与开发商的一场较量
会决议的核查、费用的计算等。因为每次业主大会都涉及很多户数,一旦有一个环节疏忽,都可能成为对方反击我方的薄弱地方。在对案件进行通盘分析后,我真的不敢怠慢了,开始变得小心翼翼,总担心哪些地方想不到。临开庭前,我特意组织所里的律师和业委会成员举行了一次模拟开庭,这更有利于承办律师对案件的整体把握。法院判决开发商不享特权在实际庭审中,开发商反驳称,物业公司从未向其提供过服务,开发商一直进行着自管,并提供了其聘请保安、保洁的合同作为证据。还有,业委会曾向其租用物业管理用房,并未支付租赁费用,其与物业费可以互相抵销。针对开发商的这两个观点,我们经过周密的法律分析后指出:所谓物业服务是对小区共有部位的经营和管理,而不是针对每位业主专有部位的管理;而且,业主所缴纳的物业费主要是用于管理公共部位的支出,并不是给单个业主提供个性化服务的报酬。《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在该案中,业主大会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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