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浅谈公平原则对合同自由矫正存在的问题

疑,这一点是和公平原则本身的历史性特点分不开的,公平原则的保障和矫正是与不同历史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息息相联的。但这并不代表法律总需要向形形色色的时代规则让步,至少不能在既有制度格局内被忽视。因为“公平愈是屈从于规则的逻辑,官方法律与老百姓的正义感之间的差距也就愈大,从而,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律就会渐渐失去自身的可理解性和合法性”。[17]如此一来,当事人之间自由设立的契约,即使有违法律明确界定的公平原则或其他原则而需要给以限制,但公平原则对特定时代规则的妥协将使这种限制力不从心甚至无济于事,使得公平原则对合同自由的矫正变成是习惯的约束而非法律的约束,这将淡化法律的权威。三、结语看一个国家的发展是否健康,重要一点就是创造公正平等的社会环境。然而自由和公平作为法律的基本价值理念,均需要得到切实的遵守和贯彻。市场经济交易的正常发展必然需要维护交易主体的交易自由,重视和肯定合同自由原则;而为了真正地尊重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